东北电力大学计算机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5〕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超前谋划、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细化流程;
(三)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四)建立健全“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
(五)强化监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和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各项复试工作。
(二)学院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小组成员采用随机原则确定,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组成员中选定。每个复试小组由5位及以上成员组成,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复试小组负责按照规定的复试程序组织实施本小组考生具体复试工作,设立秘书1名,负责考生身份核验、复试情况记录等事宜。复试小组应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三)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本单位纪检委员及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本单位复试办法的实施情况和复试过程,接待考生申诉,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
(四)复试的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在复试工作进行之前需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在复试中严格执行。
三、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
复试报到时间为2025年3月29日8:30-11:30,13:30-16:30,报到地点为东北电力大学计算机楼201会议室。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9日17:30-19:30,面试时间为3月30日8:00-18:00。
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 项目 | 方式 | 备注 |
3月28日12:00时前 | 缴复试费: 200元/人次 | 缴费方式:扫码缴费 | 缴费码在复试工作群发布。未按时缴费不能参加复试。 |
3月29日 8:30-11:30 13:30-16:30 | 报到与资格审查 | 计算机楼201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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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 17:30-19:30 | 笔试 | 考生进入指定教室候参加笔试考试。 | 考场在考生报道时告知 |
3月30日 8:00-18:00 | 面试 | 考生进入指定教室候考,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入指定考场进行面试。 | 复试前进行身份核验请提前准备《准考证》与有效身份证件。 |
(三)复试资格条件
考生进入我院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四)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 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1份;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成绩单;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学历学籍信息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原件;
(5)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和本科成绩单)1份,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可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部门复印件并盖章;
(6)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7)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
(9)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1份;
(10)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获奖证明等其他材料;
(11)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
(12)退役大学生须提供《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2. 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复试考生应下载《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与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身份证等原件除外)一起装订成册在复试报到时上交计算机学院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上需贴免冠一寸近照1张。
(五)复试内容
针对本学科专业特点,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和考核重点。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
1. 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①思想品德考核;(面试)
②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
③综合能力面试;(面试)
④专业课测试(笔试)。
思想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综合能力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复试科目,重点考核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专业课测试(笔试)内容按照《招生章程》中复试科目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范围,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1.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外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80分)+专业课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2. 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
3. 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4. 学院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5.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成绩或笔试成绩低于A区相关学科单科国家线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记入录取成绩,但对于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不予录取)。
(3)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4)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复试缴费
复试费标准为200元/人次,由我校财务处统一收取,请与2025年3月28日12:00前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码将在复试工作群中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注意:“学号输入”处填写考生身份证号,“姓名输入”处填写考生姓名。)
(八)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结果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用由校医院按照规定收取。体检时间由学院与校医院商定后通知。
四、调剂工作
我院仅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考生。
1.复试方式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2.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申请调入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和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具体条件
(1)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2)我校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五、公示
(一)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的分数线。
(二)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三)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六、其他说明
1.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并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完成资格审查。
2. 个人身份审核。考生须按照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3.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复试工作人员关于考场入场、离场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的秩序,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4. 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核验。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5. 学院复试过程全程摄录,若存在替考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作弊考生复试成绩。
6. 复试内容保密。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严禁考生将复试相关内容发到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商业化教育培训机构,一经发现应按违规处理,学校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7. 我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8.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东北电力大学计算机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
东北电力大学计算机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