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计算机学院招收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章程
东北电力大学坐落在风景秀美的吉林省吉林市,始建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直接创建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1981年获批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3年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19年入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省一流高校)。
计算机学院始建于1982年,现有“人工智能”自主设置博士学位授权一级交叉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计算机技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10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先后获批吉林省“十二五”“十三五”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
学院现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三个本科专业,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吉林省高水平A类专业、吉林省品牌专业、吉林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吉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为吉林省一流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软件工程专业均已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拥有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介
为进一步贯彻终身教育理念,多渠道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根据《东北电力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东电研发[2024]15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可向我院申请硕士学位。
计算机学院招收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学科目录如下: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①外国语水平②学科综合水平 |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申请人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提交材料
每年全年接受报名。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批准后,填写《东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1058911670@qq.com,同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学院备案汇总并完成初审后,由学院统一向学校研究生部提交材料。申请硕士学位需提交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验证,复印件存档);
(2)学位证书,所获国(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证明(原件验证,复印件存档);
(3)最后学历证明(原件验证,复印件存档);
(4)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科研获奖等相关成果;
(5)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对本人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及外语程度等方面的书面鉴定意见(加印密封)。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因工作需要,学校也可以到申请人集体报名单位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携带上述报名材料。
四、收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收费标准执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若干规定》(吉政办发[2006]31号)。
1.学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10000元/人/年,按3年学制收取。
2.申请学位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5000元/人。
3.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及时到我校计划财务处交纳学费和申请学位费。申请人在学期间由于本人原因不能完成硕士学位申请过程的,其交纳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五.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由我校研究生院统一管理,所修课程按照申请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计算机学院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课程考试。
2.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一考试”,成绩单由考试部门直接提供)。
3.统一考试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s://tdxl.chsi.com.cn)公布报名通知。申请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到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或更新在册信息,由我校完成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日期内在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考试报名,由我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考试地点及考试科目等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后,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应在六年内完成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认定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5.申请人在通过全部水平认定考试后向申请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论文,并在提交学位论文后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敖老师 15085083442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西校区计算机楼305室。